初创企业与风险投资。
为科技初创企业及投资者提供端到端法律支持:公司设立、股东协议、种子轮及A/B轮融资、投资条款清单谈判、风投投资协议、员工持股计划设计、知识产权转让及退出策略。
为科技初创企业及投资者提供端到端法律支持:公司设立、股东协议、种子轮及A/B轮融资、投资条款清单谈判、风投投资协议、员工持股计划设计、知识产权转让及退出策略。
初创企业与风险投资
进行首轮或第二轮融资的创始人,往往需要与以谈判条款清单为职业的投资者,就公司生命历程中最关键的文件展开谈判。仅理解条款清单法律机制的律师并不足够。真正能保护创始人的,是同时理解融资商业现实的法律顾问:哪些条款是市场惯例、不可谈判,哪些条款可以谈判但很少被质疑,哪些又是经验丰富的投资者预期不会在真实谈判中存留下来的隐性风险信号。不了解这些区别的创始人,常常会接受本不必接受的条款,这并非因为投资者强行要求,而是因为没有人告诉他们这是可以谈判的。 希腊创业与风险投资律师在 term sheet 之前调整架构,因为尽职调查阶段才发现缺陷为时已晚。
初创企业成立第一周所做的决定,往往会在A轮融资时演变为问题。创始人股权分配混乱、没有设定归属期,早期的外部合作者从未被要求签署知识产权转让,SAFE可转换证券转股后没有人更新的股权结构表——当公司只有三个人、尚无收入时,这些看起来都不紧迫。一旦风险投资基金的尽职调查团队开始提问,它们便立刻变得紧迫,而到那时补救成本高昂、耗时漫长,有时甚至无法彻底处理干净。在第一周就把公司设立、创始人协议及知识产权转让安排妥当,远比在真实融资轮次的时间压力下手忙脚乱地补救要划算得多。
一份条款清单,既有标准条款,也有风险信号——问题在于,从创始人的角度看,两者往往难以区分。
条款清单的结构安排,其重要性不亚于其标出的估值本身:清算优先权决定了创始人及早期员工在不利或中等有利的退出情形下实际能拿到什么,反稀释条款决定了未来低估值融资轮次的损失由谁承担,董事会构成则决定了公司此后究竟由谁实际掌控。这些都不是可以留到以后再处理的细节——它们在条款清单阶段就已确定,事后再谈判成本高昂。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同样如此:一份真正作为人才保留工具而精心设计、规模与归属安排都恰当的股权激励计划,对初创企业招募及留住人才的帮助,远远超过融资轮次结束后才补上的形式性文件。 创始人股权兑现与期权池,是希腊创业与风险投资律师在退出时保住价值最多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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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最重要的是四件事:一份反映实际约定内容的清晰公司设立文件及创始人股东协议,创始人股权的归属安排,每一位接触过产品的创始人、员工及外部合作者都签署的知识产权转让文件,以及随着SAFE、票据或早期投资陆续到位而持续更新的股权结构表。当公司只是三个人挤在一间办公室时,这些看起来都不紧迫,一旦风险投资基金的尽职调查团队开始提问,所有这些都会立刻变得紧迫。在真实融资轮次的时间压力下补救这些缺口,会更慢、更昂贵,有时甚至无法彻底处理干净——而在第一周就妥善安排好则不会。
最值得仔细审视的条款包括:超过1倍的清算优先权倍数、允许投资者在退出时双重获利的参与优先股结构、在未来低估值融资轮次中将不成比例风险转嫁给创始人的广泛反稀释棘轮条款、赋予投资者与其持股比例不成比例的控制权的董事会构成安排,以及在交割时将创始人归属进度重置为零的归属重置条款。这些条款并非自动就不合理——某些在特定阶段及市场状况下属于标准做法——但创始人需要在签字之前,而不是签字之后,弄清楚哪些属于哪一类。我们会依据融资轮次规模及所处阶段的实际市场惯例,逐条审阅每一份条款清单。
需要,即便您自己不设置,投资者也会要求设置。归属安排在联合创始人提前离开时保护公司及其余创始人——如果没有归属安排,一位仅工作三个月就离开的人仍将保有其全部股权,这是每一份投资者尽职调查清单都会专门查找的问题,也是每一位留下来的创始人最终都会心生不满的问题。通常做法是四年归属期,附一年悬崖期,具体细节可根据创始人已共事的时间长短进行调整。在公司设立阶段就妥善安排好这一点,可以避免在融资轮次即将交割前进行尴尬、有时甚至充满争议的重新谈判。
员工持股期权计划会预留一部分股权池——通常按完全稀释后计算约占公司10%至15%——可以以期权形式授予员工,并随时间逐步归属,让关键员工真正在公司成长中拥有实质性股权,而不仅仅是拿一份薪水。最好在第一批重要招聘之前而非之后就设立,一方面是因为投资者预期在条款清单阶段就能在股权结构表中看到已预留的员工持股池,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份归属安排及行权价格设计合理的计划,才能真正发挥人才保留工具的作用,而不是沦为无人理解的形式文件。我们设计的员工持股计划,在规模与归属安排上都力求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保留人才作用。
可以。希腊初创企业相当一部分风投条款清单及投资协议均适用或参照英国法律——例如SAFE及YC风格文件、专为引入国际投资者的跨境融资轮次而设计的英国法股东协议。希腊及英格兰/威尔士的双重资格意味着,这类文件可以在单一委托下直接处理,交易中涉及英国法的部分无需转介至第二家律所,也不必在两个各自依循不同操作规范的独立法律团队之间反复沟通协调而耗费时间。
就您的股权结构表、条款清单,以及在投资者开始提问之前实际需要准备好的事项,展开一场保密的沟通。